新农合参合农民又有利好消息。2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获悉,广西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调整新农合补偿政策。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结核病、终末期肾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六种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
据了解,新农合补偿政策提高了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保障病种包括宫颈癌,乳腺癌(行乳腺癌切除术,不包括乳房重建术),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衰竭,包括门诊和住院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结核病(包括门诊和住院),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新政策对参合农民患者实行按比例补偿。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结核病、终末期肾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病种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70%,参合农民患者自付30%.对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85%,参合农民患者自付15%.对部分病种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目前部分病种定额标准已经出台,患者就医时可向相关医疗机构咨询。
在费用结算方面,也有相关政策为农民减负。按规定,具备即时结报条件的地区,患者办理住院治疗手续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其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再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不具备即时结报条件的,由患者先行支付费用,然后按当地有关规定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补偿。
记者从自治区肿瘤医院了解到,以往在三甲医院看病,参合农民只能报销35%的医疗费,这次的政策将报销比例提高到70%,确实能让农村患者减轻较大的看病负担。以对女性危害最大的乳腺癌、宫颈癌为例,Ⅰ期及Ⅱ期乳腺癌,标准化治疗的费用为3万~3.5万元,宫颈癌的标准化治疗费用约为3.5万~4万元,报销70%已基本能让患者坚持完成治疗。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