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成功率达九成
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奉行“调解优先”的原则,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
2011年3月,72岁的退休工人蔡家保在江西南昌市博大耳鼻咽喉医院做了鼻内镜鼻窦手术,后因鼻腔流血而引发纠纷,要求院方赔偿2.6万元,后改为20万元。因诉求未得到满足,患者多次去医院吵闹,先是扬言要从医院三楼跳楼自杀,后来又说要拉两车人去医院闹事。
医院则认为,手术治疗是按规范操作进行的。患者术后鼻腔少量出血,是因为没有按医生的要求规范治疗糖尿病,血糖没有得到控制,导致鼻腔反复粘膜发炎,偶尔产生少量渗血,与手术本身无关。
2011年11月,医患双方自愿进行协商,医院补偿患方600元药费,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后来,患方又反悔,推翻了承诺。
2011年12月26日,《南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施行。同日,南昌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于是,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周显春担任此起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他先后找患方沟通六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院方补偿患方5000元。因为患方看病花了9000多元,除去医保报销费用后,个人花了近5000元。2012年2月,蔡家保在女儿的陪伴下,来到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表示感谢。
在制度设计上,南昌市医患纠纷调解模式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奉行“调解优先”的原则。南昌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调中心吸纳了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的各行各业人士共750余人,组建了专业调解员、兼职调解员、特约监督员、特约调解监督员、医学咨询专家、法律咨询专家等6支队伍,共同化解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的运行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
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407人次,立案受理74起,未受理26起(主要原因是材料不全或院方不同意),调解33起,结案率45%,调解成功率96.8%,赔偿总金额2732万元。
出动警力有了依据
未发生因医疗纠纷而引发的停尸、闹丧、堵门、堵路恶性事件;未发生严重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和损坏医疗器械、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
近日,记者来到南昌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副院长魏友平不住地感叹:“自从有了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医院里安静多了,医生的执业环境也好多了!”
2011年8月,该院曾发生激烈的医患冲突。一名患者家属因为对治疗不满,纠集上百人手持渔叉等工具冲击医院,医生吓得不敢上班,医疗工作几乎瘫痪。
根据《南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患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聚众占据医疗机构的诊疗、办公场所;在医疗机构的诊疗、办公场所拉条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围堵正常就医通道;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者其他法定停尸场所,以尸体相要挟将尸体在医疗机构的公共场所停放,以阻碍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抢夺病历资料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证物;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损毁医务资料、医疗器械和其他医疗设施;其他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南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五大队队长余智川认为,在《南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施行前,医患纠纷处置不仅耗费警力,而且效果不佳。《办法》实施以来,情况大为好转。2011年1月至11月,市公安局参与处置的医患纠纷达260余起,共出动警力3600余人次,依法处理“医闹”28人,平均每月处置24起医患纠纷。医调中心成立以来,市公安局参与处置医患纠纷40余起,出动警力400余人次,依法处理“医闹”11人,每月处置医疗纠纷10余起。
据南昌市医患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樊幽兰介绍,自中心成立以来,出现了明显的“一升一降”,即医疗纠纷调解率上升,调解率超过90%;纠纷发生率下降,全市信访接待人次同比下降85.7%,出警率下降60%.同时,实现了“三个未发生”:未发生因医疗纠纷而引发的停尸、闹丧、堵门、堵路恶性事件;未发生严重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和损坏医疗器械、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未发生集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等重大群体事件。
发挥“联调联动”优势
医疗纠纷之所以大幅减少,主要得益于“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专业调解”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长效工作机制
3月22日,记者在南昌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看到,该中心设立了办公室、接待咨询室、调解室、专家咨询室、保险理赔室、警务室和巡回法庭等内部科室。中心还设立了监控室,安装了监控设施,不但对中心内部调解场所进行监控,同时还将各大医院重点场所监控设备与公安局“天网”监控体系相连接,因此在中心监控室就可以实时监控各大医院纠纷的重点场所。
南昌市医患纠纷调解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安认为,医疗纠纷之所以大幅减少,主要得益于“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专业调解”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长效工作机制。
在政策方面,南昌市制定了一份纲领性文件,四份配套性文件。一份纲领性文件是指《南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四份配套性文件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若干意见》、医患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制定的《南昌市医患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市公安局制定的《南昌市公安局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市卫生局制定的《南昌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工作方案》。
“所有文件相辅相成,从医患纠纷的预防、现场处置、人民调解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定,为依法调解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南昌地方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常务副主任裔国亮说。
市政府明确了综治、维稳、司法、公安、卫生、财政等各部门在医患纠纷调处过程中的职能,并建立了不同级别的例会制度,定期对接沟通,充分发挥“联调联动”的优势,共同做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
南昌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魏有田说,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家咨询、鉴定时间过长,直接影响到医疗纠纷调解的效果。因为许多医学咨询专家及法律咨询专家本身在职,日常工作比较繁重,只能利用业余时间来完成咨询。还有个别专家不能坚持原则,甚至遇到矛盾绕开走,出具一些模棱两可的鉴定意见,给调解员的工作增加了极大的难度,甚至影响患方对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信任。例如,一位部队家属在某医院做子宫肌瘤切除手术,医生不慎将其输尿管弄破,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请另一医院一位老专家鉴定时,这位专家居然说是“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最后只得重新启动医疗鉴定。因此,医疗纠纷调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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