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了解到,在北京,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都多了一个解决纠纷的好途径,那就是“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医调委自2011年5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成功调解了513件医患纠纷,成功率达到89.84%.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北京市集中了全国优秀的医疗资源,每年为北京市民和外地患者提供大量的医疗卫生服务,门急诊量和住院病人年年激增。但随之而来的是医疗纠纷发生的数量也随之上升,增长势头较快,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甚至出现了因医患纠纷引起的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72%的医院发生过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等“闹医”事件;77%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的问题。职业“闹医”及变相“闹医”在我市的数量不断增多,且情况更加复杂,甚至出现了有组织有步骤地煽动闹赔、围攻医院、胁迫医院满足患方索赔要求的事件。这些事件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患者就医环境受到影响,医生人身安全受到很大威胁。
由于医疗纠纷诱因复杂、专业性强,调解处理难度大,处理不妥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在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赔偿案件中,无过错补偿或超高赔偿案件超过20%;市卫生局信访案件的80%以上为医疗纠纷案件,重复信访、群体信访、非正常上访居高不下,北京市因医疗纠纷到卫生部上访量位列全国第三。
为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北京市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保监局组成的“北京市医疗纠纷处理协调指导委员会”,并在原有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基础上整合资源,组建了专门化解医患纠纷的人民调解组织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北京市人民调解综合体系,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化解医疗纠纷工作合力,适时出台北京市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地方性法规,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等职能。工作经费由市财政部门予以安排,同时可以接纳社会捐赠、公益赞助等资金作为委员会经费的补充来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
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这也为医调委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医调委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代表任何政府部门,而是受群众之托化解群众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员与纠纷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医调委接受北京市司法局的工作指导,接受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北京市医调委的工作宗旨是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合法调解,公正便捷”,即: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原则下,坚持公正、中立的第三方立场,方便快捷地为老百姓和医疗机构服务,快捷调解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
为适应医疗纠纷调解高技术、高难度和高复杂性的特点,要求调解员必须具有医学、法学甚至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北京医调委现有44名调解员,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医院管理人员、高级法官、律师等21人,具有医学法学双学历、医师兼律师双职称者2名,年轻调解员大多具有医学、医事法或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按照有关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患方索赔金额1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方式予以解决。符合受理条件的,医调委将在接到医患双方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案件,在当事人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结案;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因医疗纠纷调解情况确有需要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经延长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其他部门处理。
至2011年12月31日,医调委共接待来电来访1490例,接到调解申请1118例,比去年同期增长40.81%;受理994例,其中正在调解案件423例,已结案件571例,调解成功513例,调解成功率为89.84%.
医调委受理的纠纷中,按医疗机构分类,其中三级医疗机构570例,占57.34%,二级医疗机构386例,占38.83%,一级医疗机构26例,占2.62%,民营医疗机构 12例,占1.21%.按科室划分,排名前十位的是:妇产科173例,骨科152例,普外科71例,急诊科52例,心血管外科47例,心血管内科44例,神经外科44例,口腔科33例,呼吸内科31例,儿科25例。
医调委注重医疗纠纷防范工作,由于纠纷案件中妇产科高居首位,去年12月29日,市卫生局、医调委专门对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了医疗纠纷防范培训。
经过7个多月的调解工作开展,医调委的社会影响逐渐扩大,公信力大大提高,医患双方均认可医调委作为中立第三方的地位。当医疗纠纷发生后,越来越多的患者想到找医调委,而医方也认为医调委的调解工作给了医疗机构很大帮助,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移到了院外,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同时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医调委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一个很好的调解平台,对化解医患矛盾,解决医疗纠纷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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