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村卫生所看病,村医须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提供收费凭证。记者13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福州市将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所的建设标准、人员准入与执业、业务、药品与器械、绩效考核等5个方面实施统一管理,确保农村居民获得规范、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2011年全市所有村卫生所实现一体化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不改变乡村医生现有身份和村卫生所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乡镇卫生院依照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对村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和管理。具体管理模式为“五统一两独立”,即“统一机构建设标准、统一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与器械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
目前在福州市,不论村集体或村医个人举办的村卫生所,均由村医个人负责运营,管理难免存在一些随意性。“实施一体化管理后,有了统一的标准,以及明确的绩效考核,可以促使村卫生所的医疗服务更为规范化,例如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村医不得随意采购药品等。”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按要求,今年福州市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要达到60%以上实现村村都有标准化卫生所
加快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是一体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福州市有2400多个村卫生所,但还存在不少村卫生所空白村。为消除这些空白村,今年福州市已着手建设686个村卫生所,明年还将安排1024个村卫生所建设,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每个村都有一个标准化的村卫生所。
此外,乡村医生的准入和执业也将进行统一规范,防止出现非法执业现象。按规定,乡镇卫生院要及时、规范建立乡村医生档案,对其人员聘用、业务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
使用基本药物,药品统一代购
11月1日起,所有村卫生所要配备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2009版)》规定的基本药物,除了部分专科特色外,原则上不购买使用目录外药品。这意味着,今后在村卫生所,居民看病可以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
为维护群众用药安全,村卫生所的药品和器械将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按要求,村卫生所不能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所使用的基本药物统一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代购、储存、分发。此外,所有村卫生所将按照卫生部的村卫生所建设标准,配备一般诊疗设备和急救设施,并加强器械管理,保证器械正常运行。
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定期随访高血压病人……今后在农村,除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也将向村民提供这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新的管理规定,村卫生所要承担40%的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同时获得相应的经费补助。
为规范村卫生所的财务管理,各县(市)区卫生局或农村卫生协会要为辖区村卫生所制作和发放统一的财务账册、票据。村卫生所要向就诊居民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价格,并提供收费凭证,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