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濒危病人,就送到红区诊治,非急诊病人就到绿区。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卫生部公布的《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拟按病情将病人分为“四级”,并分别到急诊科的红黄绿“三区”进行诊治,从而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
按该征求意见稿,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且要分流病人,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将分为四级:一级是濒危病人,二级是危重病人,三级是急症病人,四级是非急症病人。
同时,拟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红区即抢救监护区,适用于一级和二级病人处置。黄区即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三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绿区即四级病人诊疗区。
“目前,我市各医院的急诊科都是按病情的轻重缓急来诊治的。”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称,只是未详细地分级,至于功能分区,因涉及医院空间等因素,多数医院的急诊科都未实行功能分区,但在以后新建的医院中将考虑分区建设。
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