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在改变“以药养医”体制的同时还应从调整中西医药服务收费标准入手,缩小乃至平衡两类从业人员的收入差距,使中青年中医药人员的从业积极性得到提高。
●与现代医学有所不同,传统中医药“诊、断、治”三个阶段都必须正确应用医学知识和技能,因此,建议传承内容和范围细化时一定要强调全面覆盖三个阶段的知识与技能。
●传承工作必须兼顾体制内外的老中医,实事求是地看待民间中医问题,创造制度条件,帮助他们中的真才实学者总结提高和开展传承,使他们的才学也得到传承。
十七大以来,中医药事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心、指导下,经过有关部、委、局和地方政府的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发展状况较之前有了明显变化。但仍有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需要勇于面对和解决。
学科性质决定了中医药传承是根本
要认清中医药传承任务的重大和紧迫,必须首先明确这是因其有别于西医药的学科性质所决定的。西医药学属于统计学的大样本理论,强调和关注共性,偏重线性思维方法和空间概念,常用人为控制条件的方法,在短时期内进行大样本的对比实验,用实验数据推导和完善理论与方法。
而传统中医药学则属于小样本理论,强调和关注个性差别,偏重(整体)系统思维方法和时间概念,对短时期内大样本量之间的可比性认可度低,故主要通过长期观测的方法取得序列数据来推导和完善理论与方法。
直白地说,传统中医药理论和方法并非未经试验,而是依靠数千年来中华民族亿万人的生命实践来验证和完善的。这两种学科的性质区别直接导致:
大样本理论由于可以人为控制条件,且认定短时期内聚合的大量样本互相之间可比,因此实验的时间、地点乃至主导人员的不同都不会明显影响实验结果。
而小样本理论认为环境条件和样本个性的差异对结果的影响都很大,因此时间的检验更重要。在长时期的观测过程中,由于观测者的视角和思维各不相同,从而决定了在理论和方法形成、完善过程中观测者个人(医药从业者)的感悟、体验和经验总结的差异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人”是传承的关键。
现实无情中医药传承迫在眉睫
因传统中医药的学科性质所决定,传承工作首先要确保及时从制度、人员、资金等方面提供条件,其中“及时”最为重要。
2009年国家命名了30名“国医大师”,其中20世纪30年代以后出生的仅3位,命名不到1年就有5位辞世,目前健在的23位都76岁以上了。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五”时期认定的108名“名老中医”,目前已去世22位,就连“十一五”认定的102位中也有8位已去世。而掌握了疗效明显的“秘方”、“偏方”的传统民间老中医因现行执业资格认定和传承手续办理等规定的影响,传承形势更为危急。
此外,发达国家近年来为解决现代医药学的困境而越来越多地关注传统医药学,也吸引了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中年传统中医药人才出国,削弱了“承上启下”的人才基础。
做好传承兼顾八个层面
中医药学小样本理论的学科性质决定了传统中医药的应用知识技能有许多是存留在从业者的头脑和感觉中,而不是在书本里的,有一些甚至“只可意会不易言传”。因此传统中医药强调口传身教心授师带徒方法的重要性。而现代医学采用的是近代工业模式,强调标准化、规模化、系列化,只需著书立说就可以传承下去。
从总体而言,中医药传承工作是一个多维度综合体系的问题,应兼顾以下方面。
兼顾“传承”双方的积极性
“传”和“承”是两类主体行为,必须同时关注传者和承者。政府应设置有利于调动传、承双方积极性的制度环境。
目前承者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中青年特别是青年中西医之间的差距很大。这是因为小样本理论的学科性质决定了中医药人才不但成材慢而且成材难。同样学历和工作资历,中医药业的中青年就业、生活压力都相对更大。
对此,中医药大学学生反映强烈:对学习和应用传统中医药知识技能,他们是“非不愿也,实不能矣”。迫切需要核心领导机关和相关政府部门综合考虑,统筹解决。首先卫生部门在改变“以药养医”体制的同时还应从调整中西医药服务收费标准入手,缩小乃至平衡两类从业人员的收入差距,使中青年中医药人员的从业积极性得到提高,队伍得到充实、稳定和发展。
兼顾传医和传德
传统中医药强调行医用药要用“仁心仁术”。中医药传承工作的目的是培养德艺双馨的后继人才。目前医患关系比较紧张且尚无彻底好转的明显迹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患者认为部分医者的职业道德有问题:为了自身利益而对患者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手术。
因此传承“大医精诚”的要旨、培养医德的工作相对更难。必须通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官员和传道授业的大师、名师们以身作则、倡行职业道德,通过改变以往医药领域的过度市场化政策导向等一系列艰苦、持久的工作才能逐步扭转医药领域职业道德滑坡的现象。
兼顾“诊、断、治”三阶段的传承
按照就医过程而言,“诊、断、治”是三个阶段。与现代医学有所不同,传统中医药的三个阶段都必须正确应用医学知识和技能,而目前在三个阶段都具有高水平的中医药传者已凤毛麟角。
相反的是:个别中医医院完全用化学、物理检查替代了“四诊”;断病也不用“八纲”思路而是西医的病位病名;至于治,更是直言开不了汤药,也不会用中医非药物疗法。
如果说这种现象是因为现行不分中西的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职称评定制度、经济收益差距等原因导致,在短期内还不构成根本问题,但这些问题如长期得不到解决,久而久之,即便改进了制度环境,这些中青年中医想用传统地道中医药方法也不会了。
一旦出现这种局面,这个“非不愿也,实不能矣”就将危害到中医药事业的根基,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建议传承内容和范围细化时一定要强调全面覆盖中医药诊、断、治三个阶段的知识与技能。
兼顾各年龄段特点,梯度式传承
政府所言的“名老中医”往往都是60甚至70岁以上的了,45~60岁的中医很少能获此殊荣。因此文件所指实质只是那些既“名”且“老”的极少数优秀中医。
但知识技能的获取和消化吸收多数都是渐进的,让“名老中医”直接给初出茅庐的青年从业人员传授,效果多半不是最佳,而传承给有一定积累的中年从业者效果或许会更好,因此为了使名老中医传承工作成效最大化和常态化,必须建立年龄梯度式和机构等级梯度式的逐级传承体制,老至中、中至青,省到市、市到县,逐级“传、帮、带”效果更好。
兼顾中医和中药的传承
中药质量已成为影响中医疗效的重要原因之一,除了种养过程的问题外,炮制加工方法不能坚持传统工艺也是非常关键的影响因素。针对中药产业问题,本调研组曾提出国家要把中药资源作为战略资源、把中药产业作为战略产业来对待。
中医药诊治的一大特色就是“因人、因时、因地、因材(药材)而异”,不识中药的中医不可能是好中医,中医和中药不应分而治之。
但是现实的中医、中药分口管理制度,造成了中医、中药人才不能统筹培养和管理,产生了一定程度上地道中药人才比地道中医人才更缺乏,传承问题更严重的局面。
因此,应尽快将中药管理职能合理回归,同时中医药传承工作一定要全面覆盖中药各种剂型药物的炮制加工和使用方法,并且应高度重视“简便验廉”优势更加突出的各种传统非药物疗法。
兼顾体制内、外的中医药人才
名老中医的“名”,一般特指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民间“名老中医”的“名”则主要经患者口碑积累而成。北京同仁堂有企业内确认的民间中药大师,那只是个别事例。笔者在国情调研时接触到一些非常有特色、优势的民间中医,在某些专科方面尤为见长。
除了上世纪献方运动已收集的,还有很多有疗效的“秘方”、“偏方”仍掌握在那些有真才实学的民间老中医手里。形成一个民间老中医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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