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议未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在12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盼到了明确的答案。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会议在肯定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的同时,也指出了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较大收支缺口的现状,要求必须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确保基药制度顺利实施。
可以预见,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渠道和方式等难题的解决,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的明确,将为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深入实施奠定重要的基础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将得到加强,而且,“极具地方特色”的招标和采购方式或许能得到纠偏。
明确补偿构成内容
此前开展的基药制度实施现状调研发现,目前制约基药制度实施的主要难点就在于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零差率和定位转变后的补偿问题,基层医院经常性收支缺口较为常见,医疗机构积极性受到较大打击。但经过近一年来各方调研和报告的呈现,上述现状显然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重视。
“国家层面提出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明确表示要足额补助,这对于今后基本药物制度在100%地区实施具有重大意义。”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向记者表示。
另外,由于国家层面的实施细则没有出台,目前各省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方式主要是根据当地政府的财政能力,实施收支两条线,由财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预算性补助。但由于各地财政能力和补助思路不一,致使基药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60%后,很多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往往难以足额到位。因此,进一步明确医院的补偿渠道和方式尤为重要。
而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各地存在的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将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需要解决的,一个是收支两条线的问题,一个是政府补贴的问题。”胡善联表示,该会议明确了今后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药制度后的财政补贴将由医疗服务价格收入增加部分、医疗保险补助部分和由政府年度预算补贴最后缺省部分来构成的大方向。
为民营医院“正身”
记者还发现,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一直以来基层民营诊所等医疗机构得不到重视的问题进行了特别强调。
“该会议是首次国家明确提到医改补偿和医保等方面要覆盖到乡村卫生院。”胡善联告诉记者,比如西部等偏远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乡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是主要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但村卫生室在大部分地区的政府补偿中并没有得到重视,而从今以后,村卫生室的地位将得到提高,基层医生的待遇也将得到改善。
有协会专家则表示,结合《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该会议精神的落实将大大改善当前各地医改忽视民营诊所的现象,改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生存环境。一旦民间资本开办基层医疗机构数量大增,将对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形成一定的竞争,也将更有利于公立医院改革进程。
关注后效应
财政补助涉及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药制度的积极性和具体实施深度,对企业在基层终端的实际销量和营销方式也会产生影响。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相关药企对此颇为关注。
浙江某知名医药集团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国务院提出要落实补偿政策,有利于基本药物正常的生产供应。
“基层医疗机构补偿到位后,像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出现的二次议价、二次招标等现象就有可能消失,医院拖欠回款的问题也会得到缓解。”该负责人说。
另有企业人士认为,随着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也将促使第三终端的药品销量得到提升。
根据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数据,第三终端2010全年规模为1297亿元,同比增长约27.9%,增幅低于此前业内普遍预期。可以预计,由于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基药制度明年的推进情况将会呈现良性态势,也会对基本药物厂家构成利好。
在采访中,业界还表示了对于基药制度政策调整的关注,如基本药物还要不要降价、安徽招标模式会不会全国推广、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目录的招标如何执行等问题。
“从制度本身着手,逐一理顺定价、招标、配送、使用和报销环节,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补偿到位,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再是‘一省一制’,是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关键点和敏感点。”上述浙江某药企人士如是说。
截至本文发稿之时,记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即将印发基层医疗机构补偿管理办法。
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