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县卫发〔2009〕47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社会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制度,未经医师、护士注册不得从事医师、护士执业活动。为依法加强对医护队伍的监督管理,规范医护执业活动,现就做好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注册条件: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
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申请医师注册应当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7.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8、企事业单位医务室、个体医、村卫生室还应当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10月通过考试);
(四)符合健康标准。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出具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申请人6个月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三、时间要求:
4月下旬完成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四、其他事项:
乡村医生在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由各镇、街医疗单位协助做好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的填写并签署意见、盖章。
《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是医师、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医师、护士注册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以确保医师、护士注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