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的处理是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之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以便大家更好地复习。
(1)医嘱的处理原则:先急后缓,先临时后长期,先执行后抄写。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最后转抄到医嘱单上,执行者签全名。
(2)医嘱的处理方法
1)临时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护士先将其转抄到各种临时治疗单或治疗卡上,需立即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安排护士马上执行,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长期医嘱:医生直接写在长期医嘱单上。护士先将其分别抄至各种长期治疗单或治疗卡上,核对后签全名。
3)长期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长期医嘱单上。需要时,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临时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12小时内有效。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过期未执行自动失效,由护士在该医嘱后用红笔注明“未用”两字。
5)停止医嘱:医生直接在长期医嘱单相应医嘱的停止栏内注明日期、时间、签名。护士在各有关治疗单或治疗卡上注销该医嘱,写明停止日期、时间并签名。
6)重整医嘱:长期医嘱调整项目较多时,以及病人转科、手术、分娩时,均需要重整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