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省卫生厅要求,2010年考试合格的人员将于近日开始办理护士执业证,请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办证材料统一报政务大厅市卫生局窗口审核。本次办证时必须从原报名单位申请注册,各县市区卫生局对此类人员应单独造册上报。
办证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在酒泉卫生信息网“下载专区”栏内查询。逾期不报者,一律不予受理,由各单位或个人自行到省卫生厅办理。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