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我局自2010年11月1日起开始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审核工作。
按照《护士条例》有关规定,拟受聘于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员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提交材料包括:《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实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分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实原件;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原件;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经初审合格职员需到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我区定点体检单位为:淄矿团体中心医院和淄川区医院。
在初审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全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同一部署和时间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执业注册护士的资格审核、健康体检及信息录入等工作。
本次审核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