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文件要求、市卫生局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区2010年度护士注册工作,现将护士注册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护士注册工作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注册的人员必须是2010年医改后的竞岗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已有二名注册护士的,不得再增加注册人员。
二、各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人员挂靠注册,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体检合格证明必须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我区护士注册体检工作委托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所有护士注册必须到市四院进行体检并合格后方可进行。体检时间:10月20日—10月22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护士注册工作自2010年10月25日开始受理,11月5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五、四院、保健院、三十铺中心卫生院、交通医院、纺织医院要上报材料之前,要提前做好护士注册的网上录入工作。
六、各单位接通知后需及时传达相关人员。
以上通知,请抓紧落实。
附件:护士执业注册所需材料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护士执业注册所需材料
(除审核表、体检表及原件外,凡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此顺序装订)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面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4)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及复印件1份;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7)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须有正式聘书,聘期不少于二年,有效期不得短于明年12月31日);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照片必须是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粘贴在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