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我市2008、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护理学士)已经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准办理。现将资格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直(含经技区、高技区、工业新区)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汇总所需资料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政府6号楼3楼考务科)统一办理。
(二)各市区合格人员由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集中办理。
(三)证书办理和领取时间统一截止到5月2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证书办理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同底版照片两张。
2、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下载点击,需所在部门盖章)一张。
各级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证书办理手续,认真进行审查,确保资格证书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