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有关部门协调,针对社会所关心的问题和质疑,完善药品交易工作,在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进一步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
中国医科院一位研究公共卫生政策的专家认为,一个完整的药品流通供应链条,从生产企业到处方医生,涉及生产、招标、流通、使用、公立医院补偿等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单靠一个集中采购平台的改革,很难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现状。医改应该着力把医疗体系的问题解决好,医疗体制理顺了,药品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业交易品,自然会回归到正常。
广东有关负责人详解新规亮点
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详细介绍了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规则的设计思路,回应药企和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他表示,新规则将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分为基本药物、医保目录品种和非医保目录品种3类。基本药物、医保目录品种由于是国家医保承担费用,这部分药品将通过集中医疗机构采购,发挥团购优势,用量降价。对非医保目录品种则由医疗机构自行与生产企业议价,实行网上交易。
■亮点1
“量价挂钩、招采合一”,降低药价
传统的药品招标模式只重视招标,忽略了采购,通常低价中标的品种有价无市、中标即死。而这次新规则的最大亮点是,引入团购理念实行网上竞价,实现药品交易“量价挂钩、带量采购、招采合一”。
按照新规则,对于在医药市场中占比最大(80%以上)的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品种这两大类,将由医疗机构填报每一品规计划采购量,按全省或按医疗机构自主联合体进行汇总,实行网上竞价。设立“入市价”,相当于政府指导的“天花板价”,生产企业的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医疗机构只能从中标生产企业采购,且必须严格履行合约,按填报计划完成采购量。一旦填报的采购量完成,则与供货企业的合同也自动终止。在这种模式下,生产企业竞标前都能知道准确的需求量,获取交易资格后也能得到本次所有市场份额。这种交易模式有利于降低药企生产成本,赢得降价空间,也符合目前国家医药集中采购体制改革的根本思路和要求。
■亮点2
医院不能指定具体厂家,避免“二次公关”
按照目前广东药品阳光采购办法,同一品规的药品经过竞价筛选后,仍有几个到数十个药厂品牌入围,供医院自行挑选采购。这就容易存在药企对医院进行“二次公关”的空间,滋生药品回扣等不正之风。
而新规则对医疗机构的品种遴选工作进行了重大调整,对于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品种,要求医疗机构只能上报拟使用药品的通用名、剂型和规格,不能指定具体厂家。这样经过集中网上竞价后,每次采购只有唯一一个品种中标入围,有利于杜绝药商“二次公关”。
■亮点3
采购周期从一年压缩到一个月,动态交易
目前广东药品集中采购周期长达一年到一年半,这样“一锤定音”,药企一旦中标入围,一年甚至一年半之内价格都是一样的,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而新规则将采购周期压缩到至少每个月一次,实现动态交易。建立了一个开放式、滚动式、能实时动态调整的交易平台。生产企业可以随时报名参加药品挂牌交易工作,各家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要在系统上填报每批次计划采购量,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上需求量的多少由企业充分竞争后产生,量价挂钩。挂牌入市价根据交易价格情况可以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也可以及时进行调整。 南方日报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