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做好四川省雅安市地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防疫能力现状评估,摸清灾区现有卫生防疫队伍状况,以当地卫生人员为主,积极组织协调在灾区的各地、各部门及军队的防疫力量。合理调整防疫队伍布局,有针对性地补充防疫力量,做到分区负责,确保责任到位和措施落实,尽快实现对灾区防疫工作的全覆盖。要尽快制定灾区卫生防疫方案,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完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迅速组织专家,协助四川省、雅安市卫生部门开展灾区公共卫生现状和需求评估,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确保报告渠道畅通
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因停电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临时改用手机或人工报送的方式报告。对于灾民较为集中的安置点,要充分发挥驻地医疗队的作用,落实专人包干负责,每日开展传染病巡查;要注重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症状监测工作,及时筛查传染病病人,务必做到对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积极协助灾区尽快恢复建立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三、抓好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要认真组织落实霍乱、甲肝、痢疾、麻疹、乙脑、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尽快恢复常规免疫接种,加强人群免疫状况评估,适时开展应急接种,预防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迅速组织摸清灾区饮用水供水设施状况,针对供水单位及受灾群众安置点存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和隐患,加大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防范措施,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要根据灾区供水类型和水质情况,合理确定水质监测计划和监测指标,加强对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充分发挥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的作用,提高监测频率,及时掌握饮用水卫生状况。同时对自备饮用水进行消毒,防范介水传染病及群体性饮用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工作。
四、加强健康知识传播,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要根据灾区实际情况,组织人员通过印发健康知识小册子、张贴宣传画、举办讲座、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救援人员和灾区群众宣传灾后防疫相关卫生知识,尤其是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以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群众饮用开水,不食生冷、不洁食物,不食用病死禽畜,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勤洗手、洗净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切实提高救援人员和群众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综合整治灾区环境卫生
要广泛开展以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消除疫情隐患。要加强粪便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要重点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合理选择化学杀虫剂,科学开展环境消杀工作和鼠、蚊、蝇等病媒生物的防制。要及时清除居住地及周边的各类垃圾、污水、人畜粪便及卫生死角,安排专人做好垃圾、污水的收集、消毒及清运。
六、加强人员培训,有序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灾后心理援助培训,在此基础上,卫生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和机构,进一步整合资源,选拔业务熟练的专业人员,共同组建灾后心理援助工作队,深入灾区为群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七、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做好灾后重建准备工作
要尽快组织开展灾区公共卫生机构受灾情况调查评估,在准确掌握受灾情况的前提下,组织专家认真论证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及早部署灾区公共卫生机构灾后重建相关准备工作。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