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近日印发《医疗管理服务专家管理规定(暂行)》,要求组建医疗管理服务专家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行政决策及医疗服务监管中的作用。 据介绍,医疗管理服务专家库由综合医政管理、医院评审评价、专科质量控制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由卫生厅聘任,以独立身份参与医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医疗管理政策的制定、讨论,受省卫生厅委托开展各项专题研究、专项检查工作,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及明察暗访。 《规定》明确,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和影响力,索取、接受有利益关系的医院或相关人员的财物等,为其提供便利,或影响审查公正性的;违反相关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审查结果及其他信息,不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的;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在省卫生厅对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记录中,2年内累计3次以上为“不合格”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专家资格。健康报
山西省卫生厅近日印发《医疗管理服务专家管理规定(暂行)》,要求组建医疗管理服务专家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行政决策及医疗服务监管中的作用。
据介绍,医疗管理服务专家库由综合医政管理、医院评审评价、专科质量控制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由卫生厅聘任,以独立身份参与医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医疗管理政策的制定、讨论,受省卫生厅委托开展各项专题研究、专项检查工作,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及明察暗访。
《规定》明确,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和影响力,索取、接受有利益关系的医院或相关人员的财物等,为其提供便利,或影响审查公正性的;违反相关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审查结果及其他信息,不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的;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在省卫生厅对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记录中,2年内累计3次以上为“不合格”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专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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