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对2012年度医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县(市)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共计650万元的奖励。 该省对获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市的宝鸡市、榆林市、汉中市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每个市30万元奖励;对2012年度工作进步较大,成绩显著的渭南市、延安市授予“争先进位奖”,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阎良区、岐山县、彬县等10个县通报表彰,并给予每个县50万元奖励。健康报
近日,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对2012年度医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县(市)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共计650万元的奖励。
该省对获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市的宝鸡市、榆林市、汉中市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每个市30万元奖励;对2012年度工作进步较大,成绩显著的渭南市、延安市授予“争先进位奖”,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阎良区、岐山县、彬县等10个县通报表彰,并给予每个县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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