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卫生部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有关通知精神,山东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济南自今年起实施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今后,济南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注册医师,符合多点执业条件者,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多点执业。
什么是“多点执业”?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2011年,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制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3个以下医疗机构行医。
根据此前山东省出台的《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方案》,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同时具备一些必要条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对“多点执业”,记者采访多位医生均表示支持,但期待在法律上能明确医疗纠纷责任归属,这也是“多点执业”多年被禁的重要原因。
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