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最担心的是有个头疼脑热甚至大病住院,要花费大笔医疗费,而且还没处报销。
记者17日从省社保局带来一利好消息:至目前,我省已与广西、贵州、黑龙江、广东、福建、山西等6省区省本级和天津、广州、南宁、桂林、柳州等5市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经办合作协议。从7月1起,海口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结算享受同省本级一样的待遇,可同以上6省5市开展异地就医结算。这意味着海口市的参保人员在经办协议地治病,可在所住的医院直接报销,不需要返回海口进行报销。而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经办合作协议的外地参保人在海口市住院治疗,也可以直接进行结算报销。
我省从2009年起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探索工作。至2009年11月8日,我省已与广州、广西、贵州、山西、黑龙江等省(区)市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署了异地就医结算协议,开创了全国省际异地就医结算的先河。经过人员的配备、规范业务流程、系统改造升级等前期准备工作,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实施操作,接受签订合作协议的省外五统筹区(广州市、广西区本级、贵州省本级、山西省本级、黑龙江省本级)在我省居住、工作的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申请登记、住院治疗及结算。2010年12月15日,海南省与南宁、柳州、桂林三市正式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协议,海南省本级参保人员以及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参保人员可实行双向异地医保结算。
6月15日上午,海南、湖南、云南3省以及福州、南昌、长沙、广州、南宁、成都6市医保机构代表在广州签订了《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正式拉开泛珠三角区域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的序幕。这次我省与湖南、云南两省,福州、南昌、长沙、成都4市签订的框架协议只是建立了合作意向,算是第一次接触。省社保局将进一步扩展异地就医结算范围,7月份打算与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大庆、伊春、齐齐哈尔,吉林的省本级、长春,辽宁沈阳等地进行异地就医结算前期洽谈。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海口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结算享受同省本级一样的待遇。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我省将在今年内实现全省医疗统筹,同时全省18个市县的参保人员省外的异地就医结算也将在一个信息系统平台上完成。
参保人异地就医具体经办流程为:1.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就医地经办机构登记办证;2.持凭证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3.医疗机构远程查询参保人异地就医有效信息;4.参保人缴纳一定比例押金办理入院手续;5.办理出院手续时,协议双方医保经办机构互结统筹部分费用;6.参保人缴纳个人负担费用后即可办结出院手续。
自2010年5月份至今,在我省就医以及我省省本级参保人员在外省就医的共有70多人顺利通过了异地就医结算,发生医疗费用90多万元。目前我省省本级登记备案异地安置人员2万余人,其中省内异地1万多人,省外异地1万多人,每年异地就医约2600人次,异地医疗报销统筹费用2000多万元。
海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