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人员如还是像杂货店的一样,是不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19日在北京如是说。
当天发布的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简言之,今后在中国,没有执业药师就不能开药店。
实际上,此前中国官方对于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也有相关规定,不过缺乏约束性,进而许多地方的执业药师在多家药店挂名,但不发挥实际作用。
目前,中国有药品零售企业42万家。而根据李国庆透露的数据,全国注册的执业药师只有8万多人。
“全国有200万‘药虫子’(医药营销中间地带的个人代理商),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到药店做执业药师?”李国庆称,目前执业药师这个行业缺乏吸引力,准入门槛过高,职能定位不明确,薪水也很低。
将于2013年6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于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有强制规定。李国庆认为,这有益于增强这个行业的吸引力。“当没有执业药师就不能开药店时,执业药师的身价肯定就不止2000元人民币。”李国庆说。
分析认为,新版规范实施后,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所造成的影响将日益显现。李国庆坦言,新规实施后,在短时间内某些零售药店可能会因缺乏执业药师,暂时不能开业,但这并不影响民众用药的可及性和方便性。
毋庸置疑,为保证民众安全用药,中国未来必须摆脱执业药师严重不足的处境。正如李国庆所言:“卖药和卖百货完全不一样,如果连起码的药学知识都没有会带来很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