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其厅网站向社会公示。1月12日之前,社会各界人士可提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 近日,人社部经遴选,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下称《国家药品目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对其中的甲类药品,山西省不再进行调整,各统筹地区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对乙类药品,我省拟进行调整。根据征求意见稿,乙类药品调整品种总数不超过243个。调入药品范围为,进入2005年版《省药品目录》,而未增补进入200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经临床验证需继续保留的药品;本省制药企业生产的价格适中、疗效确定、普遍使用的药品等。调出药品范围为,循证医学证明无效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等。营养滋补药等药品不予调入。 省人社厅强调,调整药品目录时不要求企业申报,不以任何名目向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收费。山西晚报
1月7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其厅网站向社会公示。1月12日之前,社会各界人士可提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
近日,人社部经遴选,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下称《国家药品目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对其中的甲类药品,山西省不再进行调整,各统筹地区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对乙类药品,我省拟进行调整。根据征求意见稿,乙类药品调整品种总数不超过243个。调入药品范围为,进入2005年版《省药品目录》,而未增补进入200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经临床验证需继续保留的药品;本省制药企业生产的价格适中、疗效确定、普遍使用的药品等。调出药品范围为,循证医学证明无效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等。营养滋补药等药品不予调入。
省人社厅强调,调整药品目录时不要求企业申报,不以任何名目向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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