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冀卫中〔2012〕17号)、《沧州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报名的通知》(沧卫中医字〔20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满三年;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4、满足《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截至2013年5月31日依法(取得乡村医生证书)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3、满足《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师承人员报名地点为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考务一科,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7日。
确有专长人员报名地点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前。
三、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考核方式及内容:严格按照《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冀卫中〔2012〕1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考核时间安排:
实践技能考核定于2013年7月15日—7月25日;
综合笔试定于2013年8月17日;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按照《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直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把确有专长人员信息初审合格后将报名材料于5月6日前报送市卫生局中医科(同时上报Excel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联系人:中医科;电话:0317-2276226;电子邮箱:rqszyk@163.com.
(四)《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冀卫中〔2012〕17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已上传至任丘卫生信息网,请查阅下载。
(五)各市直单位及卫生院做好各自辖区报名通知的工作。
附件:
附件: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附件: 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附件: 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从医年限证明
附件: 4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诊疗技术证明
附件: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附件: 师承和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