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国家考试中心《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年版)》的规定,现将钦州考点考生考试成绩公布。请在“钦州市卫生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qzsws.gov.cn)查询。 2009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将于9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受理医学综合笔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时通知本辖区或本单位的考生查询成绩,并统一代理收取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类:每位考生160元;执业助理医师类:每位考生150元。(桂价费字〔2003〕410号)。 二、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09年8月18日-28日到当地卫生局办理医学综合笔试报名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参加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 三、市区(包括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8月18日-28日到市卫生局考试办公室报名交费,其中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钦州市中医院、钦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统一代理收取本单位的实践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并凭发票于8月28日到市卫生局考试办公室领取全国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准考证。 联系人及电话:廖有兴0777-2861708 宁冬兰0777-2861990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国家考试中心《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年版)》的规定,现将钦州考点考生考试成绩公布。请在“钦州市卫生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qzsws.gov.cn)查询。
2009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将于9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受理医学综合笔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时通知本辖区或本单位的考生查询成绩,并统一代理收取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类:每位考生160元;执业助理医师类:每位考生150元。(桂价费字〔2003〕410号)。
二、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09年8月18日-28日到当地卫生局办理医学综合笔试报名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参加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
三、市区(包括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8月18日-28日到市卫生局考试办公室报名交费,其中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钦州市中医院、钦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统一代理收取本单位的实践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并凭发票于8月28日到市卫生局考试办公室领取全国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准考证。
联系人及电话:廖有兴0777-2861708
宁冬兰0777-2861990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