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护理学)、初级师(护理学)专业考试工作已经结束。合格人员已经在潍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请接此通知后,抓紧通知合格人员所在单位,并准备考生准考证、2寸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两张,从潍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于11月15日前报诸城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