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09]400号)要求,我市2009年护士注册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执业注册
1、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
2、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注: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未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1、对象及条件
2008年没有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且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2、未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注:办理护士集体换证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复印件。
(5)原颁《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或者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06、2007、2008年三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7)能够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三)申请变更注册
1、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2、护士申请变更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注:聘书的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短于今年12月31日。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二、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及有关说明
(一)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县、区卫生局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变更注册管理工作,受理申请、资格审查、信息录入、汇总及资料上报等,市卫生局登记管理医疗机构的护士注册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二)各县、区卫生局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2008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护士注册手续,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表(按首次注册、换证、变更三类分别统计)上交我局审核。
(三)护士执业注册表格可在市卫生局网站首页下载(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四)注册填表日期为2009年10月31日。
(五)今年护士注册不收取费用,我市注册工作拟定于2009年11月2日前结束。
(六)遗失补证提交材料:
1、刊登有遗失启事的《铜陵日报》;
2、个人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同意补办;
3、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