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驻华厂矿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护士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渭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渭南市统一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卫发「2008」4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华县统一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工作实施方案:
一、换证范围
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合格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一)《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
(二)94年按照《护士管理办法》实行考试前未及时换发执业护士证书的。
二、组织实施
(一)县卫生局成立护士换证领导小组,负责护士换证的领导及协调工作。组长由李满荣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孙俊民、李宪社、解映儒担任,成员由郑淑迎、李琳、姚萍、董亮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股,办公室主任由郑淑迎担任,负责日常换证具体工作。
(二)换证时间及步骤
本次换证工作从2009年2月起至2009年3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2月15-2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此次换证的有关政策和方法步骤进行广泛的宣传,利用各种形势提高宣传覆盖率,使每个护理人员明确换证政策和时限要求,做到不留死角,各个乡镇卫生院要做好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符合条件的护理人员的统计,县医院和中医院要负责各自辖区内村卫生室符合条件的护理人员的统计,同时,各医疗机构要成立换发《护士执业证书》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县级两院要完成新版护士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2)资格审核阶段(09年2月20日-3月20日)
1、个人提出申核(09年2月20日-28日)。凡符合本次换证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护士执业证书换领申请申核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审核及信息录入(09年3月1日-8日)。各医疗机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护理部负责人在《陕西省护士执业证书换领申请申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已配备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的医疗机构,预录入护士注册详细信息。各医疗单位要将制作好的花名册盖单位公章并有院长签字,报送县卫生局医政股。
3、县卫生局审核阶段(09年3月8日-3月20日)。县卫生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包括市管医疗机构)报送的材料和软件录入信息进行审核,确无条件配备软件的单位于3月15-20日内在县卫生局集中录入。
(三)换发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陕西省护士执业证书换领申请申核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单位及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留存)
(2)原版护士执业证书(正本、副本)或人事厅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六个月内免冠正面两寸照片五张(四张贴在申请申核表,一张背面注上名字,用于办理护士执业证书)
(5)申请人六个月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证明(统一体检单位:华县妇幼保健院)
(6)医疗机构的聘用证明
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医疗机构,可集体出具本单位所有护士的聘用证明,必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提供)
(8)对94年按照《护士管理办法》实行考试前未及时换发执业护士证书的个别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事部门或职改领导小组下发的护士资格认定文件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需医疗机构的书面说明。原版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遗失其中1本或全部遗失的,在递交材料时,需医疗机构书面说明。
三、几点要求
1、护士换证工作关系护理事业的发展,关系广大护士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换证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情况繁杂,工作量大,各个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院长直接负责的换证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换证工作。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2、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护士管理职能,组织好本单位护士(包括聘用护士)信息的收集和录入,确保录入信息的完整、准确。审核材料1人1袋,按顺序装订,以便集中审核。县卫生局只接受单位集体换证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
3、医疗机构不得为非本机构人员出具聘用证明。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对于这次符合换证条件而不进行换证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的医疗机构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卫生局医政股。
5、护士换证及注册收费参照核发新证标准收取。
本次护士换证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各医疗机构一定要抓紧时间,克服困难,在县卫生局规定的时限内如期完成各项工作。换证工作结束后,县卫生局将不再受理换证申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组织和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