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不良(Malnutrition)是由于摄入不足、喂养不当、消化吸收不良引起,或继发于各种慢性疾病等原因,使机体消耗自身组织,临床以消瘦和发育生长迟缓为主要特征。 广义的营养不良(malnutrition)应包括营养不足或缺乏以及营养过剩两方面,现只对前者进行论述。营养不良常继发于一些医学和外科的原因,如慢性腹泻、短肠综合征和吸收不良性疾病。营养不良的非医学原因是贫穷食物短缺。缺乏营养知识,家长忽视科学喂养方法。在发达国家营养不良的病人通常可以通过治疗原发病、提供适当的膳食,对家长进行教育和仔细的随访而治疗。但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营养不良是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在营养不良、社会习惯、环境和急、慢性感染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交互影响,以至治疗是非常困难,并不是单单提供适当的食物即可解决。 临床表现 常有两种典型症状。 1.消瘦型(marasmus):由于热能严重不足引起,小儿矮小、消瘦,皮下脂肪消失,皮肤推动弹性,头发干燥易脱落、体弱乏力、萎靡不振。 2.水肿型(kwashiorkor)由严重蛋白质缺乏引起,周身水肿,眼睑和身体低垂部水肿,皮肤干燥萎缩,角化脱屑,或有色素沉着,头发脆弱易断和脱落,指甲脆弱有横沟,无食欲,肝大、常有腹泻和水样便。也有混合型,介于两者之间。并都可伴有其他营养素缺乏的表现。 诊断依据 1.有喂养不当(如长期摄入低蛋白质、低热量饮食,偏食等),吸收利用不良(如反复腹泻、肝脏疾病、消化道畸形等)或慢性消耗性疾病(如结核、肠道寄生虫病、结缔组织病等长期发热性疾病)的病史。 2.消瘦、体重不增或减轻,皮下脂肪减少或消失,甚至肌肉萎缩,生长发育停滞,脏器和免疫功能减低等。 3.常伴有贫血、各种维生素缺乏症、营养不良性水肿等。 4.按其临床表现不同,小儿营养不良分度标准见表1。 表1 小儿营养不良分度诊断标准 分度 | 初生~3岁 | 3~7岁 | 7~14岁 | Ⅰ度 | Ⅱ度 | Ⅲ度 | 轻度 | 重度 | 轻度 | 重度 | 体重低于正常平均值(%) | 15~25 | 25~40 | >40 | 15~30 | >30 | 20~30 | >30 | 皮下脂肪 | 腹部 | 0.8~0.4cm | 0.4cm以下 | 消失 | | | | | 臀部 | 无明显变化 | 明显变薄 | 消失或接近消失 | 减少 | 明显减少或消失 | 减少 | 明显减少或消失 | 面部 | 无明显变化 | 减少 | 明显减少或消失 | | | | | 其他临床表现 | 消瘦 | 不明显 | 明显 | 皮包骨状 | 较轻 | 严重 | 较轻 | 严重 | 精神萎靡不安或呆滞 | 无或轻微 | 轻微或明显 | 严重 | 轻微 | 明显或严重 | 轻微 | 明显 | 肌肉松弛 | 轻微肌肉 | 明显 | 松弛或肌张力增高 | 轻微 | 严重 | 轻微 | 严重 | 皮肤颜色及弹性 | 正常或稍苍白 | 苍白、弹性差 | 多皱纹、弹性消失 | 苍白、弹性差 | 苍白明显、弹性很差 | 苍白弹性差 | 苍白明显、弹性很差 |
注释:①体重应空腹去衣时测量,有水肿时应酌减体重;②腹部皮脂层测量法:在腹部脐旁乳头线上,以拇指和食指相距3cm处与皮肤表面垂直成90度角,将皮脂层捏起,然后量其下缘厚度。 5.体格测量:体格测量是评估营养不良最可靠的指标,目前国际上对评价营养不良的测量指标有较大变更,它包括三部分。 ⑴体重低下儿童的年龄体重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标准相比,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中度体重低下,如低于参照人群的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重度体重低下,此指标反映儿童过去和(或)现在有慢性和(或)急性营养不良,单凭此指标不能区分属急性还是慢性营养不良。 ⑵生长迟缓:儿童的年龄身高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标准相比,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中度生长迟缓,如低于参照人群的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重度生长迟缓,此指标主要反映过去或长期慢性营养不良。 ⑶消瘦:儿童的身高和体重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标准相比,低于中位减2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中度消瘦,如低于参照人群的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重度消瘦,此指标反映儿童近期急性营养不良。 四、治疗原则 1.急救期的治疗 ⑴抗感染:营养不良和感染的关系密不可分,最常见的是患胃肠道、呼吸和/或皮肤感染,败血症也很多见。均需要用适当的抗生素治疗。 ⑵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失调:在营养不良的急救治疗中,脱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的处理是特别重要,尤其在腹泻伴营养不良的小儿中,需注意以下几点:①注意液体的进入量以防发生心力衰竭。②调整和维持体内电解质平衡:营养不良儿常严重缺钾,在尿量排出正常时,可给钾6~8mmol/(kg•d),至少维持5天。同时也有钙、镁、锌和磷的缺乏,如不及时处理,当给予高热能,高张的肠道外营养液时还会进一步恶化。一般补充镁2~3mmol/(kg•d),锌1~2mmol/(kg•d),钙给常规量,钠补充少量以免心衰,约为3~5mmol/(kg•d)。 ⑶营养支持:在液体和电解质不平衡纠正后,营养不良的治疗取决于肠道吸收功能的损害程度,如果肠道吸收功能不良,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中心静脉营养或外周静脉营养,前者保留时间长,输入的营养液浓度较高,而后者不能超过5d。肠道外营养液的成份和量应以维持儿童的液体需要为基础,一般100ml/(kg•d)。蛋白质一般2g/(kg•d)。脂肪是热能的主要来源,可提供总热能的60%。在应用肠道外静脉营养时,应监测血清葡萄糖,每6小时1次,以防高血糖症发生。每周应随访肝功能。 2.并发症治疗 ⑴低血糖:尤其在消瘦型多见,一般在入院采完血后即可静注505葡萄糖10ml,予以治疗,以后在补液中可采用5%~10%的葡萄糖液。 ⑵低体温:在严重消瘦型伴低体温死亡率高,主要由于热能不足引起。应注意环境温度(30~33℃),并用热水袋或其他方法保温(注意烫伤)同时监测体温,如需要可15分钟1次。 ⑶贫血:严重贫血如Hb<40g/L可输血,消瘦型一般为10~20ml/kg,浮肿型除因贫血出现虚脱或心衰外一般不输血。轻、中度贫血可用铁剂治疗,2~3mg/(kg•d),持续3个月。 3.恢复期治疗 ⑴提供足量的热能和蛋白质极为重要。在计算热能和蛋白质需要时应按相应年龄的平均体重(或P50)计算,而不是小儿的实际体重。每公斤体重需要的热能和蛋白质再乘以理想体重即为每天的摄入量。 ⑵食物的选择。选择适合患儿消化能力和符合营养需要的食物,尽可能选择高蛋白高热能的食物,如乳制品和动物蛋白质如蛋、鱼、肉、禽和豆制品及新鲜蔬菜、水果。 ⑶促进消化和改善代谢的功能。药物治疗给予各种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本科以助消化。适当应用蛋白同化类固醇剂如苯丙酸诺龙,每次肌注10~25mg,每周1~2次,连续2~3周,可促进机体蛋白质合成,增进食欲,但在用药期间应供应足够的热能和蛋白质。 4.病因治疗:治疗原发病如慢性消化系统疾病和消耗性疾病如结核和心、肝、肾疾病。向家长宣传科学喂养知识,鼓励母乳喂养,适当添加辅食,及时断奶。改变不良饮食习惯如挑食、偏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