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临床医师
  • 医学教育网临床医师:《答疑周刊》2009年第27期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28

      【内科学】肺心病慢性呼吸衰竭患者,血气分析结果:pH7.188,PaCO275mmHg,PaO250mmHg,HCO3-27.6mmol/L,BE-5mmol/L,其酸碱失衡类型是

      A.代谢性酸中毒

      B.呼吸性酸中毒

      C.呼吸性酸中毒合并代谢性酸中毒

      D.代谢性碱中毒

      E.呼吸性酸中毒合并代谢性碱中毒

      答案及解析:本题选C

      题中患者PH值为7.188提示酸中毒,PaCO275mmHg,有潴留,需要考虑呼酸,BE-5,提示代谢性酸中毒。考虑C。题中患者为II型呼衰。

      再介绍一下Ⅰ型和Ⅱ型呼吸衰竭的概念。

      可根据其病理生理和动脉血气分析结果分为两个类型:Ⅰ型呼吸衰竭是由于换气功能障碍所致,有缺氧,Pa02250mmHg。临床上常可见到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在吸氧条件下,PaCO2>50mmHg,同时PaO2>60mmHg。这并非是一特异的病理生理过程,而是医源性所致。仍应将此类型归为吸氧条件下Ⅱ型呼吸衰竭。

      【卫生法规】患者沈某患肠癌,对其进行手术治疗,手术中因医生误伤其动脉,患者需要输血,此时错误的说法是

      A.使用医院储备血液,如无储备则需从血站取血

      B.因情况紧急,医院也可临时采血,但要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C.使用血站提供的无偿献血血液,患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D.如果医院在输血过程中尽到了注意义务,没有出现任何差错,患者仍因输血而感染某种疾病,则此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

      E.从血站取来的无偿献血血液,手术使用剩余部分医院不得出售给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答案及解析:本题选C

      考点:医疗机构用血的来源、血液使用、无过错输血的责任等参见《献血法》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第十五条: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献血法》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医学伦理学】治疗需要获得病人的知情同意,其实质体现的是

      A.尊重病人的自主性

      B.尊重病人的所有决定

      C.不伤害病人的基本原则

      D.有利于病人的基本原则

      E.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答案及解析:本题答案选A

      考点: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

      分析:知情同意虽然不是基本原则,但它的重要性不亚于基本原则。在临床和科研中,如果把知情同意做好,自然就会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自然就会减少纠纷,其实也能预防纠纷。

      〖医学教育网版权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学教育网临床医师:《答疑周刊》2009年第27期WORD文档下载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执业医师]10年未读书,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网  [执业医师]医考路上我永远追随医学教育网
    [执业医师]临床医师考前复习禁忌  [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医师冲刺阶段复习建议
    [执业医师]如何运用模拟卷通过临床医师考试  [执业医师]临床医师人文概要只做题不可行【
    [执业医师]临床医师人文概要记不住怎么办【  [执业医师]如何提高临床医师人文概要做题准
    [执业医师]时间紧张如何复习临床医师人文概  [执业医师]如何提高临床医师人文概要复习效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0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