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卫生法规》 |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2-14 |
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卫生法规》部分内容为下,其中“红色”部分为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变化内容,“黑色”部分为不变内容。
元
|
细目
|
要点
|
一、执业医师法
|
1.概述
|
医师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
2.考试和注册
|
(1)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
(2)医师资格种类
|
(3)医师执业注册及其执业条件
|
(4)准予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的适用条件及法定要求
|
(5)对不予注册、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法律救济
|
3.执业规则
|
(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
(2)医师执业要求
|
(3)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与要求
|
4.考核和培训
|
(1)医师考核内容
|
(2)医师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
(3)表彰与奖励
|
5.法律责任
|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1.概述
|
医疗机构 服务宗旨
|
2.医疗机构执业
|
(1)医疗机构执业要求
|
(2)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
3. 登记和校验
|
(1)医疗机构的登记
|
(2)医疗机构的校验
|
4. 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
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1.概述
|
(1)条例的使用范围
|
(2)医疗事故的含义
|
(1)处理医疗事故的原则
|
(2)处理医疗事故的基本要求
|
(4)医疗事故的分级和分级依据
|
2.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
(1)病历书写、复印或者复制
|
(2)告知与报告
|
(3)病历资料的封存与启封
|
(4)尸检
|
3.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
(1)鉴定的提起
|
(2)鉴定组织及其分工
|
(3)鉴定专家组的产生和组成
|
(4)鉴定原则和依据
|
(5)鉴定程序和要求
|
(6)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
4.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
(1)卫生行政部门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的处理
|
(2)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政策解决及要求
|
(2)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
|
5.医疗事故的赔偿
|
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解决途径及要求
|
(2)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的因素
|
(3)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使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
(4)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结算和支付人
|
6.法律责任
|
(1)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
(2)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3)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
(4)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
|
|
五、传染病防治法
|
1.概述
|
(1)传染病防治原则
|
(2)传染病的分类
|
(3)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
2.传染病预防
|
(1)预防接种
|
(2)传染病监测
|
(3)传染病预警制度
|
(4)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
|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
(6)医疗机构的职责
|
(7)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合法权益保护
|
3.疫情报告、通报和 公布
|
(1)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
(2)传染病疫情的通报
|
(3)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布
|
4.疫情控制
|
(1)传染病控制
|
(2)紧急措施
|
(3)疫区封锁
|
5.医疗救治
|
(1)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
|
(2)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
(3)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的管理性规定
|
6.法律责任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
|
(2)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六、艾滋病防治条例
|
1.概述
|
(1)艾滋病防治原则
|
(2)不歧视规定
|
2.预防与控制
|
(1)艾滋病监测
|
(2)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
(3)艾滋病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
(4)采集或使用人体血液、血浆、组织的管理
|
3.治疗与救助
|
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
|
4.法律责任
|
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
|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1.概述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含义
|
2.报告与信息发布
|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
3.法律责任
|
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
|
八、药品管理法
|
1.概述
|
药品的范围
|
2.药品管理
|
(1)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
(2)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
3.药品监督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
4.法律责任
|
违法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法律责任
|
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1.概述
|
临床使用原则
|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
|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
|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
|
3. 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2)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的法律责任
|
(3)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的法律责任
|
十、处方管理办法
|
1.概述
|
处方开具与调剂的原则
|
2.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
(1)处方书写规则
|
(2)药品剂量与数量的书写
|
3.处方权的获得
|
(1)处方权的取得
|
(2)开具处方的条件
|
4.处方的开具
|
(1)开具处方的规则
|
(2)开具处方的要求
|
5.监督管理
|
医疗机构对处方的管理
|
6.法律责任
|
医师的法律责任
|
十一、献血法
|
1.概述
|
无偿献血制度
|
2.医疗机构的职责
|
(1)医疗机构用血管理
|
(2)医疗机构用血要求
|
3.血站的职责
|
(1)采血要求
|
(2)供血要求
|
4.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2)血站的法律责任
|
十二、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
|
1.概述
|
(1)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
|
(2)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
(3)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
2.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
(1)未尽到说明义务
|
(2)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
(3)泄露患者隐私
|
3.紧急情况医疗措施 的实施
|
紧急情况实施相应医疗措施的条件和程序
|
4.病历资料
|
(1)病历资料的填写与保管
|
(2)病历资料的查阅与复制
|
5.对医疗行为的限制
|
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权益保护
|
干扰医疗秩序和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法律后果
|
十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1. 概述
|
放射诊疗的分类
|
2. 执业条件
|
(1)开展放射诊疗的基本条件
|
(2)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
(3)设备和场所警示标志的设置
|
3. 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
(1)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的要求
|
(2)放射诊疗场所防护要求
|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
(4)患者和受检者的防护要求
|
(5)放射诊断检查的原则和实施
|
(6)放射治疗的原则和实施
|
(7)放射事件的处理
|
4. 法律责任
|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十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1. 概述
|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原则
|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
|
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
(1)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
(2)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的调查和处理
|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
|
3.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
(1)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
|
(2)抗菌药物预防感染指征的掌握
|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
(4)抗菌药物的越级使用
|
4. 监督管理
|
(1)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
|
(2)对开具抗菌药物超常处方医师的处理
|
(3)取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情形
|
5. 法律责任
|
(1)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法律责任
|
(2)医师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定的法律责任
|
十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
1. 概述
|
(1)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目的
|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职责
|
2. 临床用血管理
|
(1)临床用血计划
|
(2)医务人员职责
|
(3)临床用血申请
|
(4)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
(5)临时采集血液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
(6)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
|
3. 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2)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
十六、精神卫生法
|
1. 概述
|
(1)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
|
(2)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
|
2.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
医务人员对就诊者的心理健康指导
|
3.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
(1)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
(2)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原则
|
(3)精神障碍的诊断
|
(4)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
|
(5)精神障碍的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
|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
|
(7)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实施
|
(8)对精神障碍患者使用药物的要求
|
(9)精神障碍患者的病历资料及保管
|
(10)心理治疗活动的开展
|
4. 精神障碍的康复
|
(1)医疗机构精神障碍康复技术指导
|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
|
5. 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法律责任
|
(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3)从事心理治疗人员的法律责任
|
十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
1.概述
|
(1)人体器官移植的概念
|
|
(2)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部门
|
|
(1)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排序原则
|
|
(2)禁止买卖人体器官
|
2.人体器官的捐献
|
(1)人体器官捐献的原则
|
|
(2)捐献人体器官的条件
|
|
(3)人体器官捐献意愿的撤销
|
|
(4)活体器官捐献人的年龄条件
|
|
(5)活体器官接受人的条件
|
3.人体器官的移植
|
(1)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和条件
|
|
(2)人体器官诊疗科目的注销
|
|
(3)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的评估
|
|
(2)对人体器官捐献人的医学检查和风险评估
|
|
(3)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审查
|
|
(4)摘取活体器官应当履行的义务
|
|
(5)摘取尸体器官的要求
|
|
(6)人体器官移植的费用
|
|
(6)个人资料保密
|
4.法律责任
|
(1)买卖人体器官及相关活动的法律责任
|
|
(2)擅自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责任
|
|
(3)未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的法律责任
|
|
(4)泄露个人资料的法律责任
|
|
(5)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参与死亡判定的法律责任
|
|
(1)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
(2)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
|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十八、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1. 概述
|
疫苗的分类
|
2. 疫苗接种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
(2)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管理
|
(3)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
|
(4)疫苗接种单位的管理
|
(5)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
|
3.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
(1)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形
|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与赔偿
|
4. 法律责任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
|
(2)接种单位的法律责任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上一篇文章: 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医学伦理学》
- 下一篇文章: 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呼吸系统
|
[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的复习策略 [执业医师]临床医师考试卫生法规怎样复习【 [助理医师]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完整 [助理医师]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实 [助理医师]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泌尿 [助理医师]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传染 [助理医师]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其他 [助理医师]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儿科 [助理医师]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风湿 [助理医师]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血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