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材与容器的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1号)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
包材分类
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Ⅱ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Ⅲ类药包材指Ⅰ、Ⅱ类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药包材分类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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