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原则
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管理。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采猎管理规定
1.对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管理 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2.对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管理 采猎、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采猎者必须持有采药证,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不得在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并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
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出口管理规定
1.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
2.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实行限量出口。
3.违反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出口管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没收其野生药材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五、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材名称
1.一级保护药材名称 虎骨、豹骨、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羊角、鹿茸(梅花鹿)。
2.二级保护药材名称 鹿茸(马鹿)、麝香、熊胆、穿山甲、蟾酥、蛤蟆油、金钱白花蛇、乌梢蛇、蕲蛇、蛤蚧、甘草、黄连、人参、杜仲、厚朴、黄柏、血竭。
3.三级保护药材名称 川贝母、伊贝母、刺五加、黄芩、天冬、猪苓、龙胆、防风、远志、胡黄连、肉苁蓉、秦艽、细辛、紫草、五味子、蔓荆子、诃子、山茱萸、石斛、阿魏、连翘、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