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
凡以痰或祛痰为主要作用,治疗痰证的药物,称为化痰药;以制止或减轻咳嗽喘息为主要作用,用治咳喘证的药物,称为止咳平喘药。
因为化痰药每兼止咳、平喘之功效;而止咳平喘药也常兼化痰之效;而且在病证上痰、咳、喘三者相互兼杂,所以将化痰药与止咳平喘药合并为一章介绍。
二、性能特点
本类药物具有辛、苦或甘味,药性寒凉或温热;辛能宣通肺气,苦能燥湿化痰,降泄肺气,温以散寒,凉可清热,甘润肺燥。主归肺经,兼归脾、胃、肝、心等经。
三、功效与主治
本类药具有宣降肺气、化痰止咳、降气平喘等作用。主要用于治疗外感或内伤引起的痰饮阻肺、肺失宣降的痰多咳嗽气喘,痰蒙清窍或引动肝风所致的眩晕、癫痫惊厥、中风痰迷,以及痰阻经络所致的瘿瘤、瘰疬、阴疽流注、麻木肿痛等病证。
四、分类
由于痰有寒痰、湿痰、热痰、燥痰之分,化痰药之药性有温燥与凉润之别,故本类药物一般分为温化寒痰药、清化热痰药和止咳平喘药等三类。
五、配伍应用
使用本类药物时,除应根据病证不同,针对性地选择不同性能特点的化痰药及止咳平喘药外,并须根据痰、咳、喘之成因和证型作适当的配伍,以治病求本,标本兼顾。化痰有利于制止咳喘,止咳平喘当以化痰为先,故化痰药与止咳平喘常配伍同用。若外感有表证者,配解表药;里热者,配清热泻火药;里寒者,配温肺散寒药;肺肾虚劳者,配补肺益气或补肺肾纳气药;阴虚火旺者,配滋阴降火药;脾虚湿阻者,配健脾燥湿药。此外,眩晕、癫痫惊厥、中风痰迷者,则当配平肝息风、开窍、安神药;瘿瘤、瘰疬者,配软坚散结药;阴疽流注、麻木肿痛者,配温阳散寒通滞药。因痰饮形成的病机为气化失司,水液停滞,气机失调,故历代医家强调治痰之要在于调气,气行则水行,气降则痰降,所以应配伍行气、降气药。
五、使用注意
使用本章药物时必须注意,药性温燥的温化寒痰药,一般不宜用于热痰、燥痰;药性寒凉的清化热痰药,一般不宜用于寒痰、湿痰;凡咳嗽兼咯血或痰中带血等有出血倾向者,不宜使用作用强烈而有刺激性的化痰药,以免加重出血;麻疹初起有表邪之咳嗽,不宜单投止咳药,温性或有收敛功效的止咳药尤为所忌,以免恋邪而影响麻疹之透发;有毒性的药物,应注意其炮制、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