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
凡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用治里热证的药物,称为清热药。
二、性能特点
本类药物苦味居多,兼有辛、甘、咸等味、性皆寒凉,归经范围广泛,五脏六腑皆有所归。
三、功效与主治
本章内的所有药物都具有清泄里热的功效,可主治各种里热证,症见身热、面红、口渴饮冷、尿赤、舌红、苔黄、脉数等。
四、分类
根据里热证的证型以及药物的主要性能,清热药可分为清热泻火药、清热燥湿药、清热解毒药、清热凉血药及清虚热药等五类。
五、配伍应用
使用清热药首先必须注意辨证准确,因里热病证既有气分、血分之别,湿热、热毒之异,又有实热、虚热之分。其次,若表证未解,当先解表后清里,或与解表药同用,以表里双解。此外,还需注意有无兼证,如气血两燔,应气血两清;若里热兼有积滞,当清热、通腑同用。
六、使用注意
清热药药性寒凉,易伤脾胃,故脾胃虚弱、食少便溏者慎用;阳盛格阴、真热假寒者忌用;苦燥容易伤阴,阴虚者慎用,或与养阴生津药同用;注意中病即止,避免克伐太过,以伤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