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慰剂是不具药理活性的剂型(如含乳糖或淀粉的片剂或含盐水的注射剂),对于头痛、心绞痛、手术后痛、感冒咳嗽、神经官能症等能获得30%~50%的疗效就是通过心理因素取得的。
2. 安慰剂对心理因素控制的自主神经系统功能影响较大,如血压、心率、胃分泌、呕吐、性功能等。
3. 安慰剂在新药临床研究时双盲对照中极其重要,可用以排除假阳性疗效或假阳性不良反应。安慰剂对任何病人都可能取得阳性效果,因此不能单用安慰剂作出真病或假病(心理病)的鉴别诊断。
4. 医生的任何医疗活动,包括一言一行等服务态度都可能发挥安慰剂作用,要充分利用这一效应。
5. 对于情绪不佳的病人尤应多加注意,氯丙嗪,利血平,肾上腺皮质激素及一些中枢抑制性药物在抑郁病人可能引发悲观厌世倾向,用药时应慎重。
六、机体对药物反应的变化
在连续用药一段时间后机体对药物的反应可能发生改变:
1.致敏反应产生变态反应已如前述。
2.快速耐受性 药物在短时内反复应用数次后药效递减直至消失。静注麻黄碱三四次后升压反应渐失。
3.耐受性 连续用药后机体对药物的反应强度递减,增加剂量可保持药效不减。
4.依赖性(习惯性,成瘾性) 是指无病情根据的大量长期的自我用药(精神上想再用)。吗啡、可卡因、大麻及其同类药是麻醉药品,滥用危害用药者和社会。苯丙胺类、苯二氮卓类等精神药品。
5.耐药性 病原体及肿瘤细胞等对化学治疗药物敏感性降低。
第三节 合理用药
1、选择最佳的药物
2、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剂型、用药时间及疗程。
3、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1)、年龄:不同年龄的人在代谢和整体反应功能方面有差异,从而影响药物的效应。老年人的主要器官功能减退和对药物敏感性改变,药典规定60岁以上用药量为成人3/4.婴幼儿药物代谢等功能未发育完全,对药物敏感性不同,如对吗啡敏感而对强心甙耐受。
2)、性别:月经、妊娠、分娩和哺乳期用药应特别注意其特殊性。
3)、营养状态和精神因素。
4)、昼夜节律:如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高峰在清晨,故早上8时给药可以减轻皮质激素引起的肾上腺皮质萎缩。
5)、病理状态:如肝、肾功能不良使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减慢,t1/2延长。
6)、药物引起的病态:习惯性、耐受性和成瘾性。
7)、遗传因素: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D-6-PD)缺乏者,伯氨喹和磺胺药等易致溶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