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可以独立开办诊所吗
医学教育网回答:一般情况下,执业助理医师是不能独立开诊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但在乡、民族乡、镇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具体政策各个地区不太一样,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