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医务人员进行外科手消毒应当达到以下目的:
(一)清除指甲、手、前臂的污物和暂居菌;
(二)将常居菌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抑制微生物的快速再生。
第十九条 外科手消毒剂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能够显著减少完整皮肤上的菌落数量;
(二)含有不刺激皮肤的广谱抗菌成分,能够在手术期间内连续发挥杀菌作用;
(三)作用快速;
(四)与其他物品不产生拮抗性。
第二十条 医务人员外科手消毒应当遵循以下方法:
(一)清洗双手、前臂及上臂下1/3.具体步骤是:
1.洗手之前应当先摘除手部饰物,并按要求修剪指甲;
2.取适量的肥皂或者皂液刷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清洁双手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清洁指甲下的污垢;
3.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4.使用清洁毛巾彻底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二)进行外科手消毒时,应将适量的手消毒剂认真揉搓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前臂和上臂下1/3,充分揉搓2~6分钟,用洁净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用无菌巾彻底擦干;如果使用免洗手消毒剂,则充分揉搓至消毒剂干燥,即完成外科手消毒。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进行外科手消毒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摘除外科手套后应当清洁双手后,再进行其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