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二)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三)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四)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五)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第十一条 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是:
(一)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二)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三)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 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 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 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 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 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 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1. 掌心对掌心搓揉 2. 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 3. 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
4. 双手互握搓揉手指 5.拇指在掌中搓揉 6.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四)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第十二条 医务人员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
第十四条 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具体方法是:
(一)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二)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三)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一)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二)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三)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四)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五)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第十六条 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第十七条 医务人员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