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地点的。
二、护士申请变更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3份(变更表正反面复印);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2份;
三、《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