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79号),现将2010年度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魏凤金等4554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陈润等12851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卫生专业初级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