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医疗单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发【2008】61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09年护士执业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执业注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时间为:区卫生局:3月3日至3月5日;市卫生局:3月2日、3月9日;省卫生厅:3月19日、3月22日。
二、地点:区卫生局四楼医政管理科;民安街12号医师学会;省卫生厅12楼会议室。
三、要求:
1、通过2009年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仍需提交毕业证原件、资格证原件和成绩单。
2、学历为1.5年(回读班)的护士,必须提交第一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医学类毕业证原件。
3、学校为外省的,须携带报到证原件及学校录取三联单(加盖公章),或打印网上查询结果。
4、对毕业证信息有怀疑的,可在国家指定网站进行查询。
大专、本科: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中专(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历证书网上查询
关于进行2010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5、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黑龙江省颁发护士执业证书登记表》
(新表,附后),一式两份并附函,其中负责人为主管院长。登记表每页人数相同(第一页除外)
6、各单位要由专门人员统一负责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按照要求把所有材料整理完毕后再行上报,不受理个人上报材料。
7、《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及健康体检证明待省厅审核后,由各单位带回存档备查。
8、为了防止执业证的浪费,待审核确认后,按通过人数领取护士执业证书。
四、联系人:区卫生局:吴洪英(82910076、13936561038)
香坊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黑龙江省颁发护士执业证书登记表
单位(公章): 填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