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9月13日在海口召开,省残联党组书记符永在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五年,海南省财政投入残疾人项目资金21395.21万元,2012年投入与2008年相比增加了7.6倍。
接受康复训练聋儿康复率上升至88%
工作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海南省残疾人工作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实施。
建立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实施0至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组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和康复服务,五年来,共有6.5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其中,通过配合实施“亮睛工程”和借助“复明14号”流动手术车,为5.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海南实现白内障无障碍省做出了贡献。
加强省聋儿康复中心的建设,使该中心从国家三类省级中心跃升为国家二类省级中心,被国家定为人工耳蜗定点康复基地和国家助听器定点验配机构,填补了海南的空白。目前,接受康复训练的聋儿康复率由2008年的15%上升到88%.
对残疾人的教育上,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基本完成海口、文昌、临高、三亚、儋州、乐东、澄迈等市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新(改)建任务,形成北部、东部、西部、中部、南部合理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布局,更加方便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教育。
将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从2010年起,海南省投入资金4529.52万元,各市县按1:1比例配套资金,为3009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每月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助。
多种渠道加大投入实现残疾儿童接受免费学前康复教育
工作报告指出,残疾人事业是海南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五年,海南将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单独立户,纳入低保;逐步扩大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补助的范围和提高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助标准。
同时,实施康复救助系列工程,对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康复等进行重点救助,优先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
社会保障上,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鼓励支持企业安置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
积极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重视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多种渠道加大投入,实现残疾儿童接受免费学前康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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