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2013版小细胞肺癌临床治疗指南,在放射治疗原则中明确了“三项治则”。据悉,这“三项治则”引用自浙江省肿瘤医院放疗科陈明教授课题组于2012年年初在美国发表的有关局限期小细胞肺癌放疗靶区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论文。
“三项治则”是:不用预防性照射未发生转移的纵膈、锁骨上淋巴结引流区域;纵膈淋巴结发生转移时,需照射该淋巴结所在引流区域,而不仅仅是该淋巴结化疗前体积,且即使诱导化疗后该淋巴结完全缓解,也应照射该淋巴结所在区域;对于已经接受过诱导化疗的患者,仅照射化疗后残留肿瘤即可,不用照射化疗前原发范围。
据介绍,局限期小细胞肺癌是指病变局限在一侧胸腔,这类病人在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约占40%,放疗是其综合治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胸部放疗靶区的范围长期以来存在争议,尤其是经诱导化疗肿瘤体积缩小后,放疗是按化疗前还是化疗后的肿瘤范围勾画靶区,需不需要进行纵膈淋巴结引流区的预防照射,一直缺乏可靠的前瞻性研究,何时进行放疗也是争议的焦点。
由陈明领衔的课题组研究发现,照射化疗后残留病灶以及不进行纵膈淋巴结引流区预防性照射,并没有导致照射野外的复发增多,也没有发现较小的照射范围导致照射野外的复发增多。同时,较小的照射范围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放疗导致的副作用。尽早开始放疗有利于提高总生存率。据陈明介绍,当从化疗或放疗开始到放疗结束的时间(SER)在30天之内时,患者5年生存率可达20%.以研究组中最短时间SER为基准,SER每延长一周,5年绝对生存率下降1.83%±0.18%.
陈明说:“NCCN临床治疗指南是目前公认的国际标准,‘三项治则’的引用,为全球临床医生提供了具体的治疗建议。”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