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资讯中心
  • 精神卫生法草案再对患者保护加力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28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卫生法草案二审稿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加强精神障碍患者隐私保护

    草案对保护精神障碍患者隐私信息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精神卫生法草案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精神障碍患者隐私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此,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由于精神障碍患者的特殊性,对他们的隐私保护不能笼统规定,应尽量明确具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卫生部研究,建议对上述规定作相应修改。二次审议稿在该条款中增加一款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二次审议稿还在第六章中增加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调整精神障碍鉴定性质和程序

    在2011年10月第一次提交审议的精神卫生法草案中,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定了诊断和复诊程序,还规定了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复诊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程序。对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精神障碍鉴定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自主委托进行,其性质是医学鉴定,不是司法鉴定;此外,两次鉴定一般需要60天时间,时间长成本也高,对患者不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缺乏自知力,往往不愿接受住院治疗,规定在监护人同意住院治疗的情况下患者可以要求复诊、鉴定,实践中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针对这些意见,草案作出修改,明确鉴定的性质为医学鉴定,并删去了有关在监护人同意住院治疗的情况下患者可以要求复诊、鉴定的规定和有关重新鉴定的规定。

    为保障患者权利,草案增加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预防、治疗和康复是立法重点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精神卫生法的立法重点应当放在做好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上,解决目前精神卫生疾病预防不力、医疗机构不足、专业人员缺乏及患者得不到及时诊断、治疗、康复等突出问题。

    草案对用人单位、学校等在精神障碍预防工作中的责任作了规定。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精神障碍的预防还要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经研究,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增加了两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国家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的公益性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

    新华社

    分享到: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护理资讯]护士与患者同跳《最炫民族风》  [医学动态]专家提醒: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须
    [药品资讯]公报显示:2010年患者到医院看病  [药品资讯]河南基本药物使用定“红杠” 减轻
    [药品资讯]老年患者一顿吃药60种为过度服药  [药品资讯]河南研发抗艾滋病新药 5年后患者
    [药品资讯]屡降药价患者无感觉  [药品资讯]“怀药”品牌保护亟须加大力度
    [药品资讯]道地药材假冒伪劣充斥市场 专家吁  [药品资讯]国家控烟办主任:公共场所禁烟须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0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