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紧密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点,建立医院评审评价体系,相继出台了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医管司组织专家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实地调研,修订形成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同时,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机构和专家的意见,并在征求部内各司局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2年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准(2012年版)》的指导原则及制定原理
《标准(2012年版)》在制定过程中一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以医疗品质和医疗服务绩效作为评审的重点,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评审工作将强调由各专业技术评价,向 “以病人为中心” 的医院系统性评价目标转换;由过去强调医院人财物等硬件条件达标,转向对医院内涵建设的评价,着力加强医院的功能定位,转变运营机制,提升运行效率,促进健康发展。
二、《标准(2012年版)》兼顾县医院与城市二级医院功能定位
目前,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及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的需要,按照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指导原则,《标准(2012年版)》兼顾县医院与城市二级医院功能定位,并着重提升“县医院”的功能定位。二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县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应结合当地疾病谱特点,重点加强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救治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同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三、《标准(2012年版)》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共设置7章69节356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强调医院应明确自身定位,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在医教研等方面的带动作用,特别明确了“县医院”所承担的功能任务。
第二章医院服务,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服务理念的贯彻与服务流程的科学设计。
第三章患者安全,提出十大患者安全目标,确保患者医疗安全。
第四章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以医疗质量与安全为核心,全面构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框架,梳理医院内部管理职责,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流程给予明确要求,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理顺护理管理体系,明确护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优质护理。
第六章医院管理,多维度覆盖医院内部管理,加强自我管理与约束。
第七章共6节35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
为了进一步明确二级综合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以附件形式增加了二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技术标准与二级综合医院医技科室基本技术项目的相关内容。
三、《标准(2012年版)》的条款分类说明
《标准(2012年版)》的条款设置分为“基本”条款,“可选”条款及“县医院必选”条款。
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二级综合医院;
“可选”条款,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用“可选”标注。
鉴于城市二级医院所在区域医疗资源相对充足,因此,设置了部分“县医院必选”条款,突出“县医院”在县域内所承担的医疗服务或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功能任务。
目前,国家二级综合医院数目庞大,作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实现分级诊疗的医疗服务模式工作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国家积极稳妥推进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标准(2012年版)》的出台,对我国构建科学的医疗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二级综合医院的科学发展,使人民共享医改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