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卫生厅获悉,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城市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实施方案》,将城区内诊断明确的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社区管理,逐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降低危害行为的发生。据悉,全省市辖区范围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精神疾病患者均为管理对象。
为患者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据了解,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通过线索调查,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指连续居住在半年及以上者)中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信息,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开设心理咨询门诊,为社区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江西省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中录入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建立患者电子健康档案,纳入本机构定期随访管理范围。
对患者实行分级管理
据介绍,凡纳入管理的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将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生活和用药指导,并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分级管理。
此外,专业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将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现发病期的患者,建议监护人转入专业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治疗。患者精神症状缓解、病情稳定或进入维持治疗阶段,专业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应将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康复治疗。
为康复者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据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将本辖区内明确诊断的精神疾病患者,以及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后出院转回社区康复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后,纳入本机构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和康复的对象。
我省还将依托社区工疗站开展工疗、娱疗等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为社区内的成年精神病康复者提供日间照料、康复功能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庇护性就业和康乐文体活动等服务,以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质量。
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