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领失业金者可免费享医保
报销等同于职工比之前多报销24.6万元
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宣布,从本月起,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免费享受和在职者完全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费用全免,医疗费报销待遇最多提高了24.6万元之多。
今后,参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预计每年将为此支出3.04亿元,约惠及全市10多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至此,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待遇标准
失业者医疗报销上限大涨
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医保后,可获得的医疗保险费将提高24.6万元。
此前,失业人员失业期内最多能享受医疗补助1.5万元,患危重病且负担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最多享受5.4万医疗补助金。具体而言,这一政策是失业人员患病后根据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并非直接把医疗补助发给个人。
而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一年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还将获得其他的好处。过去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享受医疗补助期间,是不能累计退休所需的医保25年缴费年限的,而这次本市规定,领金人员失业前、失业中和再就业后的医疗缴费年限均可以累计计算,而且还有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每月打入百余元
按照新规,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完全无需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标准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所需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不仅如此,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参保费用,按规定计入领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打入相关人员账户的金额至少也有100多元,可支取做医疗费。
失业前后医疗费用可累计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自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当月起,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其缴费时间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
《通知》规定,在同一个自然年内,职工参保者失业后成为领金人员,并再次参加职工医保后,其当年发生的全部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以与失业前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并享受同一门诊起付线。
相关人员失业前的社保卡可继续使用,仍可与在职职工一样持卡就医,免去了垫付和手工报销的麻烦。
参保办法
失业当月即可参加医保
如果职工失业了,或与存档机构解除了存档关系,本人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办理参保手续。
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至系统为其缴纳医保费完成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完成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手续后,可以到参保的街道社保所办报销事宜。
要享医保需及时办手续
市人力社保局还提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果领金人员连续两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当月起失业保险基金将中止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基本医疗参保缴费手续。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
对于领金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则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如果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到市人才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如果找到单位就业,可按职工基本医保参保。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