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同一年度内,合肥参保职工住院达三次可免收门槛费,可是,从7月1日起合肥已经施行的职工医保新办法中取消了“第三次住院免门槛费”这一规定。不过,记者获悉,考虑到参保人员的利益,今年第三次住院仍然不需“门槛费”。
“新办法取消了‘第三次住院免门槛费’,但是考虑到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从2012年元旦起执行。这也就意味着,今年合肥参保职工第三次住院仍免收门槛费。”合肥市人社局副局长方卫青介绍,参保职工在合肥市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同一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自第二次住院起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100元、200元、300元。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及以下医院6%.如果是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将减半。
如果您曾用医保卡刷生活用品,以后可别再这么做了。 新办法对医疗机构、药店和参保人员行为都进行了约束,比如医院为患者分解住院、医保卡刷生活用品等行为,都将视为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处罚挺严重的。
参保人员“骗保”,将由相关部门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视情节轻重暂停该参保人员12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城镇职工医保待遇,这也就意味着,暂停期间如果生病了,医疗费就不能报销了。
此外,参保单位也不得为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人员等办理医保,如果将不属于医保的人员列入医保范围,也可认为是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