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厅长普布卓玛15日说,政府将投入约2300万元专项资金,替西藏农牧民平均每人投保10元,通过参与商业保险来补充和提高医疗大病保障的水平。据了解,此举将于今年7月开始实施。
普布卓玛是在当日召开的西藏和平解放六十周年卫生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她说,这是西藏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农牧区医疗经办服务的一项尝试,得重病和大病的老百姓将得到更多实惠,将有效地减少因病致贫等现象在农牧区的发生。
近年来,国家和西藏自治区逐年提高农牧民免费医疗经费补助标准,从1993年的年人均5.5元,提高到2010年的年人均180元,今年该标准再次提高到260元。农牧区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
普布卓玛指出,如果农牧民出现了如器官移植等大病、重病,农牧区医疗制度的最高报销额度不够,通过参与商业保险,农牧民的最高报销额度可再增加不低于5万元。这意味着农牧民通过参与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商业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不低于10万元。
此外,在农牧区医疗制度中,农牧民生病住院除了得到农牧区医疗报销补偿外,对因患大病、重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由县(市、区)民政行政部门实行医疗救助,每人每年度医疗救助最高额度为6万元。
目前,农牧区医疗制度已覆盖西藏所有农牧民,确保了广大农牧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据统计,参加个人筹资的农牧民占西藏农牧民总数的96.74%;农牧民发生的门诊费用可在家庭账户基金中得到核销,住院费用的67.68%得到了报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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