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医患纠纷理赔无门,是不少发生医疗纠纷者的共同心声。昨日从“推动广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工作会议”上获悉,由律师、医学专家、保险专家共同组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已于本月正式运作。
调解时专家库随机抽取
据了解,广东“医调委”是依托于广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并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同意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昨日表示,“广东部分地方的医疗纠纷,近年呈20%增幅上升,令人堪忧。然而,卫生部近日公布有关处理医疗纠纷能力的测评显示,广东排名几乎倒数。为此,引入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构尤为必要。”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介绍,广东各地约有20万调解员,但对于专业复杂的医疗纠纷,则无从下手。对此,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领域,调解员将由热心人民调解事业、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的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保险专家共同组成。
考虑到多数医疗纠纷涉及医学技术,医调委还组建各类医学学科的“医学顾问专家库”成员约400名,参与调解时,所有专家都是随机抽取。
纠纷赔偿医责险“埋单”
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最关心赔偿金额的问题,这将通过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来界定赔偿金额。医患双方可将纠纷转接到“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后,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支付。
广东省医调委主任周继华介绍,调解程序是这样的:广东省卫生厅已于今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公立医院将逐步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此后,患者一旦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金额万元以下由双方自行解决。金额上万元的,就可向广东省“医调委”及其分支机构申请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可进一步申请司法鉴定或走司法诉讼途径。
周继华说:“根据医责险的最高赔额,一家医院全年累计赔付高达500万元。假如调解不成,则申请司法程序处理。这样的好处是医疗纠纷不再在院内解决,不再影响医疗秩序。”周继华表示,“医调委”运作时,法律赋予的权限仍亟待完善。目前,医调委暂无权处理广州以外地区的医疗纠纷。
疑问
1.免费调解是否涉及利益关系?
据了解,“医调委”的调解工作完全是免费的,不向当事医院和患者收取任何费用。然而,不收费,运作经费从何而来?医调委主任周继华解释:“机构运作的费用部分来自政府补贴,也接受社会各界的捐款。这类捐赠可由任何机构自愿捐赠,但涉及到医院和保险公司的捐赠,则一律不接受。
2.调解协议书法律效力谁赋予?
周继华表示,“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今年元旦实施的《人民调解法》赋予的。调解成功后,‘医调委’将启动司法确认机制,在签署协议书的前一天,该协议书先报告到有关人民法院,同时由人民法院出具《确认决定书》,为此调解结果是法律部门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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