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素质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建设的目标包括:——至明年底,全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专业设备达到国家标准。至2012年底,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4名全科医师。
——至明年底,每个街道至少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2012年底,为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训3名全科医师。
——至明年3月,完成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保卡一卡通改造,明年底,完成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2012年底,形成比较健全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运行机制。
——加强村卫生所建设,至2012年,每个建制村至少拥有1所达到国家标准的村卫生所。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为主筹集解决,省级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明年省级共补助8132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保卡就诊一卡通改造,省级补助4563万元。
福建日报